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备注:
1.养老保险
(1)请下载“陕西养老保险”APP,认真核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信息。如存在问题,请及时处理。如原全民单位招收为合同工的档案托管人员,合同制期间养老保险账户存在欠缴或未录入问题,请先与原单位联系处理养老保险账户问题。
(2)如养老保险在省内企业参保缴费,符合退休政策的人员,建议企业缴费至退休当月,企业完成养老保险暂停参保业务后,请及时到我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特殊工种等申请退休的人员,建议退休审批通过后,办理暂停转移接续手续。
(3)如有陕西省以外养老保险缴费,请下载“陕西养老保险”APP或“掌上12333”APP,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如陕西省以外养老保险账户无缴费信息为空账户的,应及时联系外地社保机构办理账户注销手续。转移后如存在养老保险重复缴费,请及时到我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4)如有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请及时办理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转移后如存在养老保险重复缴费,请及时到我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5)请在递交退休申请前确保您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已激活。
(6)如有服刑经历,请在退休申请时如实告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退休办理及养老金发放。
(7)退休办理期间,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办理变更。
2.医疗保险
(1)如有西安市以外医疗保险缴费,请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陕西医保”,线上办理异地转移。外地调入本市人员在外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与调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未开通线上转移的地区和曾在部队缴费的,请携带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现场办理转移手续。
(2)如医疗保险在企业参保缴费,符合退休政策的人员,建议企业缴费至退休当月并停保,请您于企业停保当月在我中心办理医保接续手续;特殊工种等申请提前退休的人员,建议退休审批通过后,办理转移手续。
(3)如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请于退休月份之前,在社区办理停保并在我中心办理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手续。
(4)如未参加过医疗保险,需办理医疗保险新参保,请在退休月份之前办理医疗保险新参保手续。
(5)退休当年的医疗保险应按时正常缴费。
(6)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算后,将及时开展医疗保险退休结算工作。
3.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领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后,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4.住房公积金领取
有住房公积金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后,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获取打印《退休金收入证明》或在我中心获取《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定表》,前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领取业务。